为什么近火车站要剪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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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为什么近火车站要剪票

检票表示铁路与被承运人之间合同的成立,在合同有效期间由于承运人的责任而导致的损失由铁路赔偿。

二、火车站检票时把车票剪一下及上车后查票用笔标记是何用意啊?有谁知道?

检票是表示乘车开始,铁路开始对你承担保险责任;如果你没有检票就进站,则铁路不承担出险后的事故责任;但在列车上可“补剪”,要收取补剪费的。

查票时在票面上做标记是为了防止有人重复使用(比如第一个人被查票后拿给另一个人...)。

三、火车卧铺中途补票

一上车马上去补票,就算当时没有也能给你登记上,有人下车就能补上了。

补不到全程票好,能补宿营车卧铺也不错,实在不行补硬座(甚至无座)。如果只能补到无座,看能否混在卧铺车,至少还有个地方坐。

细则规定,对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旅客、人员,站车均应了解原因,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。对有意不履行义务的,应补收票款并加收票款。对主动补票并经站、车同意上车的人员或儿童,只补收票价,核收手续费。

对持定期客票违章需按往返及天数加收票价时,按下列公式计算:加收票价=单程应收票价×2×天数。

第四十一条 对需补收票款差额的,办理时,发售补价票或收回原票,换发代用票。换发代用票时,补收的差额票价填写在代用票补收栏内,收回的原票随代用票丙联上报。

第四十二条 列车内发现旅客车票漏剪口时应补剪并核收手续费;如漏剪是由车站责任造成的,则列车补剪不收手续费。到站发现车票漏剪则不予追究。

第四十三条 旅客持票提前乘车并已经车站剪口时,列车应予补签,或者收回原票、换发代用票。代用票上记载实际乘车的日期、车次,原票栏按原票实际填写,原票随丙联上报。

扩展资料

1.旅客在发站办理车票改签时,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,票面打印“始发改签”字样。计算票价时,在联合票价基础上计算。旅客在中途站办理签证不需补差价时,只打印签证号;需补差价时,发售有价签证票。

2.除售票系统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,不得手工改签车票。

旅客在列车上要求变更座位、铺位时,在列车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当予以办理。需补收差价时,发售一张补价票,随同原票使用有效。

旅客要求变径需补收票价时,车站可使用常备专用补价票或计算机票补价。补价时,应收回原票。

符合使用原票乘车的规定时,可在原票背面注明“变更经由××站”,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,凭原票乘车。

旅客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旅行时,在列车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予以办理。办理时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,不足起码里程时,按起码里程计算;旅客同时提出变更座别、铺别和越站时,应先办理越站,后办理变更,使用一张代用票,核收一次手续费。遇有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:

1.列车严重超员;

2.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站预留的卧铺;

3.乘坐的回转车,途中需要甩车。

第三十五条 二人以上旅客使用一张代用票,要求分开乘车时,应收回原票,换发代用票。分乘与旅行变更同时发生时,按变更人数核收一次手续费。

参考资料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——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

四、高铁票在车上丢了怎么办……急,非常急……

1、在列车上丢失实名制车票,列车能够查询到购票信息,办理挂失补办手续的方法:

(1)请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(乘坐动车组时向列车长声明,乘坐普速客车时向本车厢列车员声明)。  

(2)经列车查验乘车人、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购票信息一致后,列车长为旅客办理挂失补办手续,只收取2元手续费,票面标注“车票丢失”字样。到站前核验席位使用正常后,开具客运记录。  

(3)到站后,请主动向车站出站口工作人员声明,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。凭票面标注“车票丢失”字样车票、客运记录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出站检票手续,车站收回客运记录,列车收取的2元手续费不予退还。  

2、在列车上丢失实名制车票,列车未查询到购票信息,办理挂失补办手续的方法:

(1)请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(乘坐动车组时向列车长声明,乘坐普速客车时向本车厢列车员声明)。  

(2)如列车未查询到购票信息,请先办理补票。到站前核验席位使用正常后,开具客运记录。  

(3)到站后,请主动向车站出站口工作人员声明,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。并于24小时内,凭客运记录、后补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到退票窗口,经车站核实身份信息及乘车日期、车次等原票、后补购票信息,确认有购票记录及已购车票有效后,退还后补车票与原票乘车区间一致部分的票价和列车补票手续费,车站收取2元手续费,收回客运记录。

扩展资料

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》中规定:

第四十三条 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。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(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)补收票价,核收手续费。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,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,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。退票核收退票费。

第四十六条 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,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、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(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)。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,核收手续费。

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,在站内、列车内寻衅滋事、扰乱公共秩序的人,站、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;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;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,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,运输合同即行终止。

《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》中规定:

第三十九条 旅客丢失车票另行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,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,连同原票和后补车票一并交给旅客,作为旅客在到站出站前退还后补车票的依据。列车长与车站办理交接时,车站不得拒绝。处理站在办理时,填写退票报告,并核收退票费,列车编制的客运记录随报告联一并上报。

第四十一条 对需补收票款差额的,办理时,发售补价票或收回原票,换发代用票。换发代用票时,补收的差额票价填写在代用票补收栏内,收回的原票随代用票丙联上报。

第四十二条 列车内发现旅客车票漏剪口时应补剪并核收手续费;如漏剪是由车站责任造成的,则列车补剪不收手续费。到站发现车票漏剪则不予追究。

参考资料来源:中国铁路12306-丢失车票(第4点,第5点)